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肃财经纪律,11月10日下午,昆明高新区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活动有关事项培训会。市纪委市监委驻高新区纪检监察组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财政分局、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通过讲制度、讲规定、讲案例等方式,分别从财政、审计、财务管理的角度对进一步规范开展公务活动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和培训。
会议指出,规范开展公务活动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政治”。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严守“十八严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引领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好。
会议强调,园区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决破除特权思想、抵制歪风邪气,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从政治上深刻认识规范开展公务活动的重要性,保持政治定力和严的主基调。
会议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从自身做起,从小事严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本级带下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纪律要求说在前头,把提醒提示做在前面,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单位财务人员要按照《会计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好报销关口。
(高新财政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