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嘉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CR53昆明市五华区2018088号,宗地编号为:KCWH2013—9,宗地位于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面积为25790.96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 2019年 8月13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昆自然资五华闲调〔2021〕04号)和《闲置土地认定书》(昆自然资五华闲〔2021〕02号)。根据调查结果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向社会予以公示。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