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合规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兴起,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防范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在企业合规治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当下,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检察环节助力完善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合规经营文化。
日前,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民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向该企业宣告送达企业合规治理检察建议书。
当前,服务“六稳”“六保”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同时又要让其接受教训、避免再犯,是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思考最多的问题。经仔细研判案情,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查阅案件卷宗的方式,对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
调查后发现,涉案企业自成立以来,在正常经营中均未发现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其他犯罪记录曾获得多项荣誉,如果对他们进行“一刀切”的刑事处罚,势必会影响企业今后的发展。经提交院检察委员会讨论,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不起诉……”区人民检察院将《不起诉决定书》交到涉案企业负责人手中,这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已终结,检察机关不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但是不起诉不代表案件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