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室外吸烟区是确保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实现室内全面禁烟的重要措施。《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由于缺乏具体的技术指导标准,全市各类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在落实吸烟区设置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不能达到吸烟区设置的预期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推进无烟北京建设,在市爱卫会的领导下,市疾控中心健教所于2019年4月10日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室外吸烟区设置标准(试行)》的专家研讨会。来自中国疾控中心、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海淀区爱卫办、东城区疾控中心、昌平区疾控中心以及金隅物业腾达分公司等单位的15名专家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
研讨会由市疾控中心健教所刘秀荣所长主持,她介绍了本次研讨会召开的背景和目的。接着,市疾控中心健教所的曹远主管医师从吸烟区的设置原则、基本要求、具体要求等方面对前期草拟的《北京市室外吸烟区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介绍。随后,与会专家对标准进行了热烈讨论。专家们首先对北京市制定室外吸烟区标准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分别从国内外先进经验、控烟法律要求、吸烟者行为干预、北京市控烟现状及地域特点等维度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刘秀荣所长进行总结并表示,市所将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室外吸烟区设置标准(试行)》。
关于室外吸烟区的设置,目前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相应的标准或指导文件。北京市室外吸烟区标准的编制和出台将填补国内空白,不仅为北京,也将为全国控烟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版权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科学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科学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 biz@minimou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