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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200141001000

五华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五华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五华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施统计监督,我局工作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方法和统计调查报表制度;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区域内第一、二、三产业相关统计报表;督促检查全区范围内各办事处、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外地驻区单位、市级机构及单位,下同)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制定全区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完成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组织领导并实施全区范围内各项周期性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经常性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各项统计调查报表制度;搜集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审核、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及统计咨询服务。

3.管理全区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活动,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监督检查全区统计法律、统计法规、统计制定的实施。

4.统一管理、核定、公布全区性的统计综合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5.协助省、市调查队实施并完成相关调查工作。

6.组织领导全区统计业务技术培训;指导办事处、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社会、经济统计咨询服务。

7.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82.2亿元,同比增长6.5%;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40622元,同比增长8.3%左右;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7660元,同比增长8.9%左右;

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完成253.3亿元,同比增长-5.4%;

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增长4.2%;

6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09.12亿元,同比增长9.5%。

2.工作完成情况

狠抓统计双基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从统计局工作人员、报表单位统计员和社区统计调查员三个层次,将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作为强化统计基础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二是建立社区调查体系。为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由五华区统计局统筹,10家街道办事处按照名额分配招聘社区统计调查员共89名,在一周之内迅速完成招聘的笔试、面试、到岗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社区统计调查员队伍的组建。同时,组织了四轮五天的统计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统计基础、财务基础、计算机运用和各专业统计,并进行现场考试,考试合格才具备上岗资格。按照五华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经济活动单位清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由社区统计调查员对区域内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有证照个体户开展地毯式清查。登记法人单位6168家、产业活动单位1490家、个体工商户13506户,共计21164个经济活动单位,并运用收集到的信息在全市率先建立起规范完整的经济活动单位统计数据库,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三是继续开展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前期开展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差距,继续加速基层基础建设,把进一步落实人员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工作制度等作为重点,目前十家街道办事处的统计规范化建设通过市统计局的验收。四、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2017年完成短信平台的三通道建设,实现移动、联通和电信号码的无差别传输,除满足本单位使用外,还无偿提供给发改、财政等部门使用。完成数字五华2017年1至8月的数字化,实现通过网站、微信、手机app全天候实时查询历年统计数据。规范和完善外网和内网的建设和管理,完成内外网的独立运行。利用社区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契机,加大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将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延伸至社区。

扎实开展重大普查、调查工作。一是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阶段性工作。在全区精心组织和上下联动的情况下,于1月20日前完成现场入户登记工作,1月11日对企业进行培训并现场填报单位农普表。区农普办在1月12日至1月25日,组织三个涉农办事处17个社区人员开展农普表集中全面审核。自2月6日起,区级农普办人员到西翥各社区指导农业经营单位填报工作,督促工作进展。在PDA正式程序下发后,区农普办对涉农社区逐一进行数据录入培训,在3月初完成了全部PDA数据录入工作,进入数据审核改错阶段。3月14日昆明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第六督导组到我区普吉和西翥进行了实地检查。4月开展乡、村表的填报录入,并在4月底完成了此项工作。6月15日迎接昆明市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检查,至此,我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阶段性工作完成。二是开展城乡住户大样本调查和样本轮换工作。2017年是5年一次的大样本调查,该项调查取得的样本,成为今后五年城乡住户调查的抽样框,为做好该项调查,区统计局反复核实并上报了全区89个社区的常住人口数,积极与昆明调查队对接,确定了17个调查点,组织涉及的9家街道办事处和17个社区的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将责任落实到人,对17个调查点的样本进行抽样并入户进行调查,最终确定2018至2022年的抽样框。

狠抓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多种方式对报表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报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强化数据审核。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及时完成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查询答复,对数据有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三是进行督促检查。数据报送完毕后,对企业进行走访,重点关注数据质量和企业台账的建立。四是定期调研走访。定期到企业进行调研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五是进行数据分析。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围绕统计业务工作重点,社会热点,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有关建议,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经济运行数据和分析材料。

狠抓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优化依法统计环境。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局班子根据各自分工,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落实。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以《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为契机,深入开展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与宣传,将法制宣传列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有培训就有《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明确了统计局随机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检查单位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五华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五华区统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五华区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3,657,103.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57,103.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94,933.8元,主要是2017年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增加、公用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华区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660,832.71元。其中:基本支出9,679,930.53元,占总支出的71%;项目支出3,980,902.18元,占总支出的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的金额有所增加,主要是2017年人员工资增加、公用支出等增加。项目支出金额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建立社区调查体系,相应增加了社区统计调查员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1,7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贴增加、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0,902.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建立社区调查体系,相应增加了社区统计调查员支出。支出主要为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华区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0,832.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90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建立社区调查体系,相应增加了社区统计调查员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60,83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津贴、办公费用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华区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在预算中没有下达相应预算,我局2017年度没有支出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1万元,下降100%。其中:外出公务租车费用支出决算减少17.2万元 ,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万元,下降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进行了交通费改革,所以公务租车费用没有支出相比2016年度就下降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华区统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214.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万元,主要人员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工作运转所支出的办公费、邮电费、维护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五华区统计局资产总额 1,912,881.99元,其中,流动资产827,975.76元,固定资产 1,025,506.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9,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5,267.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115元。减少的原因为报废了资产。账面原值21,615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21,61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12881.99

827975.76

1025506.23




1025506.23



594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元,主要是购买工作中需要的办公桌椅。其中:政府采购家具用品1,5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10200141001111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2202322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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