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度假区总工会组织辖区具有代表性的9家餐饮企业在管委会一楼会议室开展集体协商,区总工会和企业家协会分别作为职工方和企业方首席代表,签订了度假区餐饮行业集体协商合同。
按照《云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基本要求,本着人数对等、平等协商、民主决策的原则,9家餐饮企业的双方代表在区总工会和企业家协会的引导下,以保障职工依法合理分享经营成果,增强技能创新激励,提升行业整体用工管理水平和效果为本次餐饮行业集体协商的主题。为进一步提高协商质量和实效,协商双方代表结合2018年度假区餐饮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总体平稳,用工灵活性继续提高,行业整体工资水平增长幅度趋缓,企业和劳动者更加重视技能素质的提升和各种激励分配措施的效果,餐饮行业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等特点进行协商,约定了职工年度平均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至少上调7%,加入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和激励分配相挂钩的创新条款。
度假区总工会将密切关注餐饮行业中出现的涉及劳动关系权益的新问题、新挑战,继续扩大集体协商制度在餐饮行业的覆盖范围,不断丰富和拓展协商内容。最大限度发动和组织职工参与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全过程,提高职工参与度,切实加强履约监督检查。通过集体协商,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促进职工成长、企业发展和行业繁荣,为度假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