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网手机版

首页 > 科技 > 资讯 > 文章详情页

关于同意注销昆明扶和中医馆有限公司五华扶和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批复

昆明扶和中医馆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注销昆明扶和中医馆有限公司五华扶和中医诊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昆明扶和中医馆有限公司五华扶和中医诊所登记号为PDY00062-253010216D2182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该《中医诊所备案证》由区卫生健康局收回,注销后不得擅自开展医疗保健活动。

二、请你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妥善保管患者病历。

此复。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8日

【版权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科学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科学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分类导航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biz@minimouse.com.cn

版权所有 中国科学网www.minimou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