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整个地球!”现实当中,一男子略显“聪明绝顶”,靠着一张假房产证,就成功骗到了好多钱,简直以为自己也仿佛阿基米德:“给我一个假证,我就能骗更多的钱。”然他却没有想到,等待他的是冰冷的手铐、沉重的脚镣,再加失去自由,接受刑法处罚!
那小伙伴们肯定想知道其中的案情,就请往下看吧!
基本案情
2013年一男子首付6万,银行贷款14万便买下了安宁市太平新区的一套房子。2014年自己在做生意,就打算把房子卖了。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瞿某某,其有意向购买房子,该男子便带瞿某某去现场看了房子。双方谈妥后于2014年6月签订了售房协议,瞿某某于当日支付了定金10万元给该男子。该男子在收到定金后并没有还银行贷款,而是投资做生意,谁知投资失败!当瞿某某催促该男子过户房产时,该男子假称还差部分银行贷款没还清,一旦还清就能办理过户。瞿某某就向该男子支付了6.6万元,让其尽快处理过户事宜。然该男子却没有通过正当途径办理过户,而是自己找人100多块钱制作了一本假房产证给瞿某某。瞿某某在拿到房产证后始终不放心,又去现场核实房子情况时,发现房子因拖欠银行贷款,早已被处置!这时瞿某某才恍然大悟被骗了,赶忙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1月27日,该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田某犯合同诈骗罪向我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田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田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田某退赔被害人瞿某某损失。
看完法院审理后,可能会有小伙伴会问什么是合同诈骗罪,法官到底怎么来量刑的,下面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
刑法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通过此案例,小编也提醒大家哦!在购买不动产时,即便这个产权是真实有效,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也得去不动产部门进行核实,了解房子的情况,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