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通信短信服务业务服务”的事前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昆明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五华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89号)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年报宣传力度的通知》要求,将宣传国家各项优惠促进政策与年报工作相结合、将普遍宣传与靶向宣传相结合,扩大年报宣传范围,需面向全区10万市场主体发送短信。
一、 预算资金:3万
二、 承接标准: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2、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具备提供该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