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送、发布,我区保密办于疫情期间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以及做好重要敏感信息保护、管理、发布的通知》。要求高新区各单位、个人一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保密纪律,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不出现泄密事件。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发布,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发布未经审核的疫情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的信息谁负责、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一事一审、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是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切实做好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公民个人隐私等重要敏感信息在内的工作秘密的保护管理工作。
(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