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康园一期联商4幢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手续的公示
黄翠萍申请划拨补办出让的地块位于云康园一期联商4幢10号,土地证载面积为76.9平方米,不动产证号云(2018)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356708号,用途为商服用地,经五华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同意云康园一期联商4幢10号划拨补办出让手续。
现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手续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网站之日起15天。如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手续的情况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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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师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