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我局邀请6家辖区制药、包装印刷、物业管理等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就特种设备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普法座谈。会上王副局长就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与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讨论。

王副局长强调,特种设备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制、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要求各使用单位切实把好安全关,查找问题和隐患,使其消除在萌芽状态。
最后,工作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发放了《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厂(场)专用机动车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
(质监分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