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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五华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和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实际,现就2018年度第二批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重点

(一)申报原则

1.产业发展原则。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符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和公共财政基本要求,体现五华文化发展战略和文化创意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有利于发展五华主导文化产业和形成新的文化经济增长点。

2.突出重点原则。坚持“扶强、扶优、扶特、扶新”,确保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对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和示范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适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有发展潜力的特色项目、新兴文化产业项目、创业创新项目。

3.引导扶持原则。专项资金坚持以政府资金为引导,鼓励支持各类基金投资文化创意产业,以带动社会资金通过市场方式参与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4.分类支持原则。专项资金根据文化产业项目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扶持奖励方式。

(二)扶持重点

1. 鼓励文化产业企业达规上限和提档升级。

2. 鼓励文化产业重点企业、特色项目加快发展。已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的重点文化企业和项目;参加国家级、省级政府主办的各类文化产业会展的企业及承办各类展会的企业。

3. 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加快建设,打造“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等特色文化旅游街区。

4. 鼓励特色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扶持庭院剧场及小剧场区内商演活动;扶持国家、省、市、区级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入驻五华区文化产业园区、特色文化旅游街区;扶持多功能实体书店发展。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为在五华区内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文化企业的认定标准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主营业务第一项是否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的文化产业具体范围为准)。

(二)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街道办事处和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申报,各街道办事处和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辖区内申报项目汇总、审查后报区文产办。

(三)各街道办事处和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要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有关申报文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同时在对申报项目初步审核、遴选的基础上,择优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二份,区文产办、区财政局各一份。

(一)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五华区文化产业扶持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背景材料、主要内容、申请资金金额及预算安排、以前年度财政资金支持情况、自筹资金安排情况、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其他相关内容。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

5.项目单位对申报内容和附件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声明书(详见附件3)。

6. 文化产业企业达规上限和提档升级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

7. 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二)申报企业还应按项目申报支持方式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配套资助的,需提供上级文产资金补助的正式文件、银行进账单、财务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申报展览、大型活动补助的,需提供该项活动举办方资质证明、该项活动影响力报告、场地租赁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3.申报庭院剧场及小剧场奖励的,需提供2017年度剧场演出剧目及场次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多功能实体书店奖励的,需提供书店实际投入的发票、财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文化产业企业达规上限和提档升级的,需提供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个人应提供下材料:

1.五华区文化产业扶持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人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声明书(详见附件3)。

4.申报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的,需提供该项申报所需要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入驻园区或街区运营主体提供的证明。

(四)区文产办、区财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时限要求

2018年度第二批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4日(星期三)。

四、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

区文产办和区财政局汇总申报材料后根据文化产业发展和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后,共同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并按规定报经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按程序下拨资金。

各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挤占、滞留,确保专款专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协同配合,确保专项扶持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并监督各项目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要求专款专用。

联系电话:区文产办 63646506

区财政局 63814787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基本情况统计表

3.承诺声明书

4.文化产业企业达规上限和提档升级申报材料清单

五华区文产办 五华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1、2、3:2018年第二批区级文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附件4:文化产业企业达规上限和提档升级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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