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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参与社区矫正 五华区给云南省“打个样”

8月23日下午,五华区司法局与云南本土公益组织银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成立的“五华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试点项目”启动,此举标志着云南省首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项目在五华区正式启动。

云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郭晋伟副处长、昆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韩伟处长、五华区社会治安综治办何建梅主任、五华区司法局王瑜局长、云南银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罗欣萍等出席了启动会。

五华区司法局王瑜局长说,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将其改造成守法公民。这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在严格落实基本刑罚执行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寻找更加行之有效的矫正措施,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王瑜局长表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在云南省刚刚起步,五华区是第一个“吃螃蟹者”,此次试点任务艰巨,但试点就是一次积极有益的探索,五华区司法局希望借该试点项目,探索出刑罚执行和社会帮教的结合模式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估方式,并通过此次试点项目的开展,进行社会力量整合和社会资源导入,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模式。

云南银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此次试点项目负责人罗欣萍介绍,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项目共分为六大板块,分别是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及一般性干预、社区服刑人员“修复”计划、社区服刑人员“心灵加油站”、五华区社区矫正工作者“赋能”计划、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操作工具包、项目评估。

其中社区服刑人员“修复”计划和社区服刑人员“心灵加油站”尤其引人关注,它以社区服刑人员个体能力成长和社会关系全面修复为目的,借助社会组织介入社区矫正工作对抗性弱、服务专业性强的优势,开展深入地、个性化的帮教和心理矫治工作,这将与刑罚执行工作互为补充,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王瑜局长强调,通过公益组织的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矫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罪责,在回归社会后能主动修复或有能力修复因自己犯罪而破坏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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