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月4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宣布任命了17名廉政监察员。包括中层干部、入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警察,实现了各类人员的全覆盖。
廉政监察
新任命的廉政监察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参观学习了廉政教育基地。大家纷纷表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审判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实履行好廉政监察员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的建立为区法院筑牢廉政风险防线、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华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五华区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廉政监察员在各个部门履行监督监察职责为:
宣讲廉政司法理念。
结合法院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组织开展反腐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定期与干警进行廉政感悟交流,引导干警算好政治、经济、名誉、亲情“四笔廉政账”,了解思想动态,提前做好防范。
开展廉政作风调查。
对群众反映工作疏漏、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迅速组织调查,提出处置建议,及时堵塞漏洞。
监督审判执行过程。
廉政监察员参加重大案件合议、执行等工作,尤其对一些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案件,全程跟踪监督、降低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廉政监督谈话制度,如发现苗头性问题、作风问题,主动与干警廉政谈话,及时教育、提醒干警。
协助加强制度建设。
从审判执行权运行的薄弱环节入手,综合评估风险,研究处置措施,排查制度漏洞。针对制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于排查梳理的制度漏洞,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提出完善和修订的具体建议,建立廉政监督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