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浙江省工商局公开发布了2016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据统计,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等诉求总计72.3万件,创历史新高;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309件。浙江省工商局从中选择了13件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向社会公布,通过案情介绍和点评相结合的方式,以起到公开曝光和消费警示作用。
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13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日常消费的诸多方面,如汽车4S店废机油重复使用案、预付式健身会所关门跑路案、强制推销数字电视案、网店刷信虚假交易案、教育培训机构买卖学生个人信息案、网络订房引人误导案、高价推销老年保健品案、参展商跑路举办者先行赔付案、钻戒傍名牌案、难以交付的汽车合格证案、房产公司“学区房”违法宣传案、电动平衡车引发火灾案、高端婚介名不符实案等。
通讯员 张允革 本报记者 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