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6日,在科技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介绍了科技金融和科研经费管理有关情况。张晓原表示,在国家对科研资金管理充分放权的基础上,科研单位还需走好“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实施细则的制定。
张晓原介绍说,针对项目资金“管得过严、过细”等问题,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这三个文件构成了目前中央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基本制度框架,赋予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七大自主权:项目经费自主调剂;自主确定劳务费比例;自主安排人员绩效奖励;自主支配项目的结余资金;自主决定差旅费、会议费标准;自主使用横向经费;自主转化科研项目资助。
下一步的重点是如何落实这些政策,科研单位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机构特点,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细则,如果说制度的落实还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就是集中在科研单位自己身上,如何根据国家的充分放权,制定自身具体的实施细则。
如何引导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活动,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比较常规的做法是三个方面:通过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加计扣除等,支持企业提高研究开发的投入,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任务,充分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中央财政设立创业投资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进入创新领域,特别是在科技成果转化环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活动。
张晓原透露,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国家重大研发任务方面,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规模,包括社会资本激励引导政策的落实;重大研发任务与成套装备、产品技术为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继续找行业的龙头企业,直接委托他们进行管理,具体组织实施;成果转化基金进一步扩大规模,围绕国家重大项目设立专门的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子基金,比如说去年我们就围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成果转化子基金,基金规模100亿元。
此外还要启动几项新工作,一是正式启动贷款风险补偿,通过跟一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时,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目前我们已经跟一批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开展这方面的协商。同时我们还要跟地方政府合作,由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
二是投贷联动试点,这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制度方面的突破。选择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了相关试点,允许试点银行在这些试点地区进行混业经营,把对创新企业的贷款跟对成果转化活动的投资这两个金融工具结合起来共同推动。
三是在国家重大研发任务的研发环节引导社会资本进行支持,形成各方出资共同管理的共赢模式,让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研发任务,分享国家创新成就。重大的战略性布局的组织实施,不仅依靠财政的科学投入,同时还能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最后就是PPP模式的探索和推广,将来对于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以及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都可以考虑通过这样的模式引导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建设和发展。本报记者 王宝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