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这次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四个突破”,即在标准化管理体制上、标准化体系建设上、浙江标准水平上、标准供给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方案明确了改革试点主要任务,提出了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效应和改革支撑能力五个方面改革任务。其中在构建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方面,包括7项重点任务,即要提升“浙江制造”标准,完善“浙江环境”标准,健全“浙江民生”标准,创新“浙江服务”标准,优化“浙江建设”标准,发展“浙江农业”标准,构建“浙江治理”标准,着力解决浙江省当前产业标准不高、治理标准不足和准入标准不严等问题,精准施策,补齐短板。
记者了解到,在提升“浙江制造”标准方面,将围绕《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确定的重点产业,立足机器人、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仪器仪表、机械电子、海洋船舶、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纺织服装、皮革鞋类等传统优势产业和丝绸、黄酒、茶叶、中药等历史经典产业,构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以高标准实现高品质、高水平的本土制造。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制定发布165项“浙江制造”先进标准,涵盖高端装备制造、环保、信息等万亿级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初步构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以标杆企业引领精工制造,以卓越绩效提升精细管理,以领先指标赶超国际先进,推动全省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方案还划分了改革试点实施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分成2017年、2018~2019年和2020年三个阶段实施,分别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到2020年,要建成并理顺具有浙江特色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水平先进的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成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标准化市场活力充分激发,标准供给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支撑,“标准化+”效应充分显现,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以此同时,国家标准委同意筹建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并与杭州市政府签订标准化战略合作协议。本报记者林洁
